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龙华补贴 福田补贴 南山补贴 坪山补贴 光明补贴 龙岗补贴 罗湖补贴 |
2021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3.申请初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未获得过本类奖励; 4.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5.在本次申报之日之前领取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1.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2.《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文件印发之日起(即2018年4月18日)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3.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的申请书。 2、企业应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6、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深圳常报项目截止 3、国家高新培育入库 4、研究开发资助项目 5、国家高新培育项目 ▼ 热门知识产权申请▼ |商标注册| 发明专利申请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专利申请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软件产品评估 | 软件企业认定|双软认定|作品版权登记 | >>>更多政府资助补贴免费咨询霏凡知识产权:0755-32903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