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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企业基本条件: 1.依法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登记设立两年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3.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4.上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或者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5.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对于优先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质量奖企业,“创客中国”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可适当降低标准不超过50%。 (二)申请企业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类评价指标: 1.专业化(主营业务专注专业)评价指标。 2.精细化(经营管理精细高效)评价指标。。 3.特色化(产品服务独具特色)评价指标。 4.新颖化(创新能力成果显著)评价指标。 专精特新政府目标及未来趋势 市场主体总量快速增长年均新设立市场主体超50万家 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60万家 各类企业总量超过320万家,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占比达到7:3 市场主体质量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超过1.5万家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600家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达到80家以上 境内外上市公司突破600家, 世界500强企业增至10—12家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2万家 独角兽企业新增20家左右。 强化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梯队。 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及基础软件等领域,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完善捕捉寻找、孵化培育、扶持壮大机制,形成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梯队。将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纳入便利直通车服务。对入选市级、省级、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普惠服务,对服务质量高、效果好的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激发专精特新企业创新活力。 围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一批向中小企业开放的公共中试平台及成果转化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建设中试生产线并向社会开放,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强化企业人才支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聘用的具有高级管理或者技术职务的人员,按规定纳入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申报范围。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和企业家培育工程,对第三方机构按照每人每次最高2万元予以资助。支持大专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专精特新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学生实训基地。 >>>专精特新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专精特新企业评分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