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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深圳市龙华区专利奖配套奖励(金奖100万,深圳市专利奖15万)深圳市龙华区专利奖配套奖励实施细则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可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申报专利奖配套奖励: (一)在龙华区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担保风险补偿的担保机构除外)、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 (二)具有龙华区户籍或在龙华区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三)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或者“深圳市专利奖”的。 龙华区专利奖配套奖励资助标准: 实施专利奖配套资助,获得以下专利奖的可分别予以资助,且应以第一顺序专利权人申请该配套资助: (一)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每项配套资助10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的,每项配套资助25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项配套资助10万元; (二)获得“广东专利金奖”的,每项配套资助50万元,获得“广东专利银奖”的,每项配套资助10万元,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的,每项配套资助5万元; (三)获得“深圳市专利奖”的,每项配套资助15万元。 第二十八条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专利奖配套奖励申报书》(见附件1中表7); (二)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或者“深圳市专利奖”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统一格式的纳税证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个人提供有关身份和工作(学习)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