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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坪山区高层次人才创业补贴500万(人才创业补贴)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最高资助500万 一、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政策内容 对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高层次人才在坪山区创办的企业(机构),按人才层次给 予创业资助。 对坪山区委组织部认定的杰出人才创业的,按该企业(机构)实缴资本投入的 20%一次性给予奖励,最高 500 万元; 坪山区委组织部认定的 A 类人才创业的,按该企业 (机构)实缴资本投入的 20%一次性给予奖励,最高 400 万元; 坪山区委组织部认定的 B 类人才创业的,按该企业(机构)实缴资本投入的 20%一次性给予奖励,最高 300 万元; 坪山区委组织部认定的 C 类人才创业的,按该企业(机构)实缴资本投入的 20%一次性给 予奖励,最高 200 万元; 坪山区委组织部认定的 D 类人才创业的,按该企业(机构)实缴 资本投入的 20%一次性给予奖励,最高 100 万元。 二、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高层次人才在坪山区创办的注册地、纳税地、经营地“三地合一” 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非企业单位), 且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企业或机构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 3 年; (二)提出申请时高层次人才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三)“实缴资本”是指该企业的验资报告中,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到账的 资本。企业(机构)存续期间,3 年内不得减少实缴资本; (四)高层次人才应在企业(机构)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 上职务)、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 (五)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需同时满足: 1、该高层次人才名下登记股份占企业登记股份(含技术股)的 30%及以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占股),且每年在企业全职工作(或承诺在企业全职工作)6 个月以上; 2、申报企业所开展的业务(项目)属企业(机构)的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法定经营(业务)范围且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 (六)高层次人才创办的非企业机构需同时满足:高层次人才需在机构中具有主导权且 在机构发起单位中控股或穿透控股 50%及以上,且每年在机构全职工作(或承诺在该机构 全职工作)6 个月以上。 (七)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不得与创新团队项目资助、科技中小企业成长资助、创新创 业大赛项目落户奖励与创客创业资助重复申请,同一企业(团队或人才)获得上述多个奖项 2122 的,按照最高资助金额给予差额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