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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南山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科技企业租金减免支持资助补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全力支持企业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自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其租用的社会物业,所在位置被划为南山区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区)的,按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一个月租金补贴,企业实际支付的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的租金给予补贴。每家企业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自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其租用的社会物业,所在位置被划为南山区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区)的,按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一个月租金补贴,企业实际支付的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的租金给予补贴。每家企业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同时符合本项目及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其他相关扶持政策之规定的,采取“择优不重复”的原则,不得重复申请与享受。但本项目与南山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可重复享受。 (三)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租用的社会物业所在位置在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被划为南山区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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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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