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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深圳南山区旅游企业补贴(疫情旅游扶持补贴)一、南山区疫情期间旅游业扶持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自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其租用的社会物业,所在位置被划为南山区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区)的,按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一个月租金补贴,企业实际支付的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的租金给予补贴。每家企业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南山区疫情期间旅游业扶持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南山区疫情期间旅游业扶持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南山区注册、经营的A级旅游景区(以市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供的名单为准)、规上旅行社企业与规下旅行社样本企业(以区相关部门提供的2021年旅行社企业名单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公地址位于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区); 2.补贴范围为办公(不含宿舍、会所、餐饮、百货零售等用途)用房。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