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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深圳市罗湖区鼓励总部企业购置办公用房项目申报指南一、深圳市罗湖区鼓励总部企业购置办公用房项目申报指南扶持对象 本政策所指的总部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罗湖区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或依法纳入罗湖统计; (二)上一年度在罗湖区综合贡献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对注册地在罗湖的企业,其在罗湖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可按照股份比例汇总计算综合贡献和产值(营业收入),在双方协商同意其中一方不再享受同款政策的前提下,该企业或子公司之一可视同为单一主体申报扶持项目。 二、深圳市罗湖区鼓励总部企业购置 办公用房扶持项目及申报材料 政策内容:对上一年度综合贡献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上一年度或当年在罗湖区新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给予购房扶持,最高8000万元,分年度支付,每年支付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罗湖区财政贡献。自最后一笔扶持资金拨付时间起,所购房屋五年内不得转让,且自用面积不低于50%,剩余面积如需出租,承租对象应符合罗湖区产业规划导向,由购房企业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报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备案。 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 1.上一年度在罗湖区的综合贡献达到2000万元以上; 2.上一年度至申报之日前在罗湖新购买自用办公用房。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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